獎助條件:
獎助學金發放作業:1.招生組於108年7月底主動與教務處確認錄取且完成報到學生名單。(不須個別申請)2.於108.8.12~9.12期間,請各系通知獲獎學生盡速完成註冊繳費。3.於108學年第一學期第五週知會教務處查核獲獎學生註冊狀況。4.於第六週簽核作業。預定於第9-10周完成轉帳發放作業。5.未能於第五週前完成註冊繳費者,則統一於第九週再次查核註冊狀況,於第13-14週發放獎助學金。◎獲獎者請於開學三週內自行將「學生匯款專用帳戶基本資料表」繳至總務處出納組或進修部總務組(行政大樓1樓),以便出納組將當學期獎學金轉入個人帳戶,如附件。
承辦單位:公共事務處招生服務組承 辦 人:張繼高專員洽詢電話:07-6158000轉1903